本目录规定了绿色食品认证范围,包括以下方面:
1. 作物种植
2. 畜牧业与渔业
3. 食品加工
4. 饮用水
5. 调料与食品添加剂
6. 餐饮业
1. 种植作物应符合以下要求:a) 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;b) 应采用安全、无公害的种植方式;c) 应使用国家认证的有机肥料、生物肥料和无公害农药;d) 应保证收获的产品无农药残留、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。
2. 种植作物包括以下种类:a) 粮食作物:水稻、小麦、玉米、豆类、薯类等;b) 经济作物:蔬菜、水果、茶叶、烟草等;c) 其他作物:中草药、花卉等。
1. 畜牧业与渔业应符合以下要求:a) 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;b) 应采用安全、无公害的养殖方式;c) 应使用国家认证的饲料和兽药;d) 应保证收获的产品无药物残留、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。
2. 畜牧业与渔业包括以下种类:a) 畜牧业:猪、牛、羊、鸡等家畜家禽养殖;b) 渔业:淡水鱼、海水鱼等水产品养殖;c) 特种养殖:鹿、兔、狐等特种经济动物养殖。
1. 食品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:a) 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;b) 应采用安全、无公害的加工方式;c) 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辅料;d) 应保证产品的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。